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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潮背景下资管产品受托人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界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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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违约潮背景下资管产品受托人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界定

作者:竺常贇 范黎红 王珊

第一作者:竺常贇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1620;[2]同济大学法学院,上海200082;[3]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上海200232

年份:2021

期号:6

起止页码:51-58

中文期刊名:上海金融

中文关键词:信义义务;谨慎管理义务;忠实义务;清算责任;

摘要:资管业务是金融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资管产品的“刚兑”状态被打破,资管行业逐渐回归本源,在可预见的未来各类资管纠纷会更多地进入诉讼。受托人信义义务是资管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与之相关的纠纷必将是今后涉资管案件的主要类型。而资管市场在相关资管法律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突飞猛进”,使得司法裁判对此问题的态度将在更大程度上影响资管行业发展。因此,司法针对涉受托人信义义务之诉讼,应根据合同约定以及法律法规、监管等规定,并结合个案情况,考虑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受托人的主观状态、受托人相关行为与投资者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具体作出判断。

分类号:D912.28[金融法]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_E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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