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基本问题比较研究——以韩国毁损名誉罪为视角
A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Basic Issues of the Crime of Defamatio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uth Korea’s Crime of Reputation Damage
中文题名:诽谤罪基本问题比较研究——以韩国毁损名誉罪为视角
作者:李颖峰
第一作者:李颖峰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2
年份:2021
卷号:38
期号:3
起止页码:88-98
中文期刊名:东疆学刊
中文关键词:诽谤罪;毁损名誉罪;名誉保护;言论自由;公共利益;
摘要:韩国的毁损名誉罪涵盖的行为类型较我国的诽谤罪更为广泛;两罪的保护法益应理解为他人的社会评价即外部名誉;两罪宜解释为具体危险犯。韩国的毁损名誉罪要求公然实施,'公然性'应解释为'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能够直接认识的状态'。我国诽谤罪罪状中的'捏造事实'宜解释为散布行为的一种方式而不是独立的实行行为,我国应通过修法在罪状中追加'以诽谤为目的,明知是捏造的事实而加以散布的行为',同时明确将'公然性'规定为构成要件。揭露真实事实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需要动用刑法予以处罚,为此我国需要在诽谤罪之外增设处罚该种行为的罪名,同时配套设置相应的违法阻却事由条款,并坚持控方举证原则,将不存在违法阻却事由的举证责任赋予控方。
分类号:DF62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收录:CSSCI:【CSSCI_E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