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疫苗损害国家补偿制度的变革与完善
Reform and Improvement of National Compensation System for Vaccine Damage in China
中文题名:我国疫苗损害国家补偿制度的变革与完善
作者:柴瑞娟
第一作者:柴瑞娟
机构:[1]山东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1
卷号:38
期号:4
起止页码:59-72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疫苗损害;国家补偿制度;民事赔偿;疫苗管理;
摘要:近年来我国疫苗损害事件频发,不仅折射了我国药品监管体制的弊病,而且凸显了我国疫苗损害国家补偿制度的不足。1976年《日本预防接种法》规定了疫苗损害国家赔偿制度,并经过多次修订后日臻完善。《日本预防接种法》实施几十年来,为日本民众建立了一套高效便利、切实可靠的救济机制。日本疫苗损害国家赔偿制度对我国启示良多:我国应确立无过错补偿原则,采用宽松的因果关系认定标准以减轻疫苗受害者举证责任;扩大国家补偿范围并提高补偿额度,将补偿机制由'财政补偿'转变为'保险补偿';应废除调查诊断的前置性程序并延长申请时间。与此同时,还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从根源上杜绝问题疫苗的出现。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