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承包人因拒不支付工人工资被判刑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责令违法分包企业先予支付--海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管理案    

收藏

中文题名:承包人因拒不支付工人工资被判刑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责令违法分包企业先予支付--海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管理案

作者:李贝

第一作者:李贝

机构:[1]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21

期号:2

起止页码:40-44

中文期刊名:自贸港法坛

中文关键词:拒不支付;劳动保障监察;工人工资;工程发包;承包单位;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裁判要旨;

摘要:【裁判要旨】单位违法将工程发包、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单位或者个人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承包方立即支付。承包方逾期拒不支付被移送至司法机关经审判获刑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违法发包、分包、转包的单位先予支付。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内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