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下虚拟财产的立法进路——基于《民法典》第127条与保管合同的视角
On the Legislation of Virtual Property Under Digital Economy—A Perspective Based on Article 127 of the Civil Code and Bailment Contract
中文题名:数字经济下虚拟财产的立法进路——基于《民法典》第127条与保管合同的视角
作者:康娜
第一作者:康娜
机构:[1]山东大学法学院,青岛266237
年份:2021
期号:5
起止页码:49-58
中文期刊名: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虚拟财产;网络运营商;双重合同关系;保管合同;寄托关系;
摘要:《民法典》第127条承认网络虚拟财产为民事权利客体,最终认可了其财产属性,为我国虚拟财产的立法与保护提供了制度基础。但学界对于虚拟财产的具体属性及所有权归属仍莫衷一是,这不利于虚拟财产的保护与数字经济的发展。实际上,网络运营商与用户之间存在双重的合同关系。用户一方面通过与运营商签订“服务合同”而使用其网络平台;另一方面在此平台上以金钱或劳动获得虚拟财产,并将其拥有的虚拟财产一直寄存于运营商服务器中,形成事实上的“保管合同”。从双重合同关系出发,长期悬而未决的虚拟财产法律属性问题可迎刃而解,为未来的虚拟财产立法奠定坚实的法理基础。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