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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背景下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实践考察与规范诠释     被引量:1

“Separation of Three Rights”of Homestead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Civil Code:Practical Investigation and Normative Interpr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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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民法典背景下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实践考察与规范诠释

作者:石佳友 刘欢

第一作者:石佳友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100872;[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21

卷号:34

期号:4

起止页码:35-48

中文期刊名: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宅基地使用权;“三权分置”;资格权;使用权;

摘要: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意图既包括通过“使用权”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收入,也包括利用资格权保障农民不因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导致居住利益无所保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背景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应然路径为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厘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农民集体和农户个体之间的关系。宅基地资格权指向农民可以初始取得以及在宅基地流转期限届至时收回宅基地。社会主体取得的“使用权”应当界定为用益物权。在下一步的宅基地改革中,宅基地使用权与“使用权”均应设置一定期限,前者可以参照国有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固定期限+自动续期”的模式进行。同时,还应区分宅基地流转与宅基地退出,构建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的法律机制。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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