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法人的理论证立及构成要素探析
Algorithmic Legal Person:Theoretical Justification and Constituent Elements
中文题名:算法法人的理论证立及构成要素探析
作者:郭少飞
第一作者:郭少飞
机构:[1]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1
期号:5
起止页码:93-109
中文期刊名:东方法学
中文关键词:算法;人工智能;分布式账本技术;区块链;算法实体;算法法人;
摘要: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算法技术孕育着迥异于传统法人的新型组织关系,当下主要表现为人工智能开始取代自然智能获得实体的控制权,去中心化特点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建构的自治组织排斥传统中心化组织机构。该类基于算法架构的实体应被认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即算法法人。此乃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能够构筑我国制度优势,推动国家战略实现;方便国家监管,助推美好生活;域外法治实践亦可为镜鉴。算法法人的技术特性决定其构成要素分殊,除特定算法技术要素,应根据算法运行模式、特点及目的事业实现方式等,具体判定成员、财产是否系构成要素。算法法人无需传统法人组织机构,但尚需人类协助,有必要依其类型设置代表人、管理人及技术管理人,分别负责算法法人的对外事务、内部管理及技术事务。
分类号:DF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