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监督过失为视角
作者:马浩予 刘彦辉
第一作者:马浩予
机构:[1]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哈尔滨150080
年份:2021
期号:11
起止页码:73-79
中文期刊名:学习与探索
中文关键词: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监督过失;新过失论;疫情防控失职;
摘要: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主体应为一般主体,行为人主观方面应为过失,行为的认定应运用类型分析法,围绕“拒绝执行”进行判定;该罪的危害结果包括造成他人疑似感染,其因果关系的认定应遵循危险的制造与实现的过程。对疫情防控失职行为的处罚是对监督过失责任的认可。监督过失虽脱胎于危惧感说,但与新过失论更具有理论一致性。对于非专门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失职行为,应认定为监督过失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在表象关系层面,监督过失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认定与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并不冲突;在内在行为层面,监督过失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行为表现主要在于“未有效执行”,在可以明确行为类型时,应认定为监督过失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不应以玩忽职守罪笼统解释。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