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征收补偿条款的规范变迁及功能转向
Normative Change and Functional Turn of Land Expropriation Compensation Clause in China
中文题名:我国土地征收补偿条款的规范变迁及功能转向
作者:李祎恒
第一作者:李祎恒
机构:[1]河海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28
年份:2021
期号:11
起止页码:83-91
中文期刊名:南京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土地征收补偿条款;《民法典》;功能转向;
摘要:土地征收补偿条款的第一次功能转向的目的是要破除财产权价值与财产利用方式之间的关联,但此次转向并不彻底。为了弥补第一次功能转向的不足,民法典时代土地征收补偿条款的功能出现了第二次转向--去除了以年产值作为征收补偿标准的规定,并将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作为征收补偿的基本目的。这种对被征收人居住条件与生活状态的考虑,已经超出了价值保障的范畴,形成了征收补偿条款的第三种功能--生活保障功能。生活保障功能要求国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被征收人也因此能够获得被征收的财产权价值以外的社会保障。两次功能转向后的土地征收补偿条款仍然存在进一步改进的可能性。因此,应当继续关注土地征收主要矛盾,更大程度保障财产权的存续。
分类号:D922.3[土地法]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