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集体土地权利主体规范的法政治学解读
A Law and Politics Study on the Subject of Rights of Collective Land in The Civil Code
中文题名:《民法典》集体土地权利主体规范的法政治学解读
作者:申惠文
第一作者:申惠文
机构:[1]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2]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河南郑州450001
年份:2021
卷号:36
期号:4
起止页码:49-56
中文期刊名: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法政治学;《民法典》;集体土地;权利主体;农户;
摘要:《民法典》是集体土地产权改革共识的基本表达,也是改革进一步深化的重要前提。要从法政治学角度科学解释《民法典》集体土地权利主体规范,妥当定位国家、集体、农户、农民的关系。国家公权力应当更加平等地对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逐步取消对集体土地权能不合理的限制。集体具有类似国家的属性,肩负着公共的职能,不能遵循营利法人的运营模式。农户作为集体土地用益物权主体,是家庭政治功能的阶段性表达。从农户到农民,从农民身份到农民职业,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弱化户籍农民的规范意义,逐步固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实现集体土地用益物权主体由农户到个体的渐进式制度变迁。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