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Understanding and Application of Guiding Opinions of Further Improving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Working Mechanism of“Four Type of Cases”
中文题名:《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第一作者:刘峥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21
期号:34
起止页码:24-26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司法责任;“四类案件”;理解与适用;《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标准;监督管理;权力制约监督;
摘要:202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细化完善“四类案件”认定标准,健全对“四类案件”的全过程识别标注、全流程监督管理、全平台技术保障机制。《指导意见》对于加快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便于各级人民法院正确理解适用,现就《指导意见》的起草背景、总体思路和重点内容说明如下。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