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法权的法治建构
The Rule of Law Construction of Legislative Power of National Supervisory Committee
中文题名: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法权的法治建构
作者:王圭宇
第一作者:王圭宇
机构:[1]郑州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河南郑州450001
年份:2022
卷号:37
期号:1
起止页码:38-50
中文期刊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法权;法治;党内法规;
摘要:作为2018年修宪时新增设的国家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基于自身的宪法地位享有独立的立法权,以便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供给配套的监察法规。目前,尽管已经获得了监察法规制定权,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立法权在权力来源、内容范围以及监察法规的法律位阶、制定程序等方面仍存在规范层面上的缺失,并由此导致监察工作实践中的多重困境。有鉴于此,应当结合国家监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通过未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措施对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立法权进行法治构建,充实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法权的内容,建立健全监察法规制定程序,以满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规范供给与实践需求。
分类号:D912.114[行政法]
收录:CSSCI:【CSSCI_E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