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和债务关系的解构与重构——以《民法典》第1062-1065条的解释论为中心
To Remake Matrimonial Property and Debts in PRC Civil Code:An Interpretation of Art. 1062-1065
中文题名:夫妻财产和债务关系的解构与重构——以《民法典》第1062-1065条的解释论为中心
作者:薛启明
第一作者:薛启明
机构:[1]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山尔济南250014
年份:2022
卷号:37
期号:1
起止页码:75-86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夫妻共同债务;抽象财产价值;财产权表面归属;公示;类公示;
摘要:对于夫妻债务问题而言,原《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所体现的'推定论'与指导《民法典》第1064条第2款立法的'用途论'均非妥当的应对策略,切合实际的治本之道只能是实现夫妻对外责任财产的有效区隔。为此起见,针对民法典相关规定的解释论应当严格区分作为夫妻内部财产关系的'抽象财产价值'划分问题与作为夫妻外部财产关系的民商财产权归属问题,并以'财产权表面归属原则'所认可的公示和类公示规则充任后一问题的解决指南。唯有首先满足这些前提,并辅之以债权人撤销权等配套制度,夫妻之间方有可能最终达致'共债共签、各债各偿'的理想状态。
分类号:D923.3[债权]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