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众证定罪规则的历史考察与现代启示
A Historical Analysis of the Rules of“At least Three Witnesses Proved the Suspect Guilty”in Song Dynasty
同行评议 2022年07月04日
中文题名:宋代众证定罪规则的历史考察与现代启示
作者:陈玺
第一作者:陈玺
机构:[1]西北政法大学,西安710063
年份:2022
卷号:44
期号:2
起止页码:85-97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众证定罪;三问;追摄;拷掠;程序法定;
摘要:宋代司法重视程序正义,在众证定罪之前,三次讯问之际,法司应向嫌犯出示书证、物证等证人证言以外的其他证据,传统众证定罪原则所强调的言词证据之间互相印证的既有模式因此发生变化。三问程序的创制,是古代言词证据规则的重要创新,实质上是对特殊人群免于刑讯特权的间接否定,即实施三问以后,嫌犯不再享有豁免掠治之特别关照。在三问前置、刑讯为辅的规则之下,宋代众证定罪证据规则经体系重构而实现自洽,对于改变以口供为中心的司法传统,构建各种证据相互印证的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分类号:DF73[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