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规下知情同意临床应用的研究
Research on the clinical application of informed consent under the new rules of “Civil Code”
中文题名:《民法典》新规下知情同意临床应用的研究
第一作者:宋健文
机构:[1]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州510520;[2]南方医科大学,广州510515
年份:2022
卷号:30
期号:2
起止页码:38-42
中文期刊名:中国卫生法制
中文关键词:《民法典》;医疗说明义务;知情同意权;明确同意;自主决定权;
摘要:说明是医务人员的基本义务。《民法典》基本延续了原《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说明义务的规定,但在特殊说明义务中做了3处重大修改,分别是加上'具体'的限定语、将'书面同意'变更为'明确同意'以及向近亲属说明的例外情形前增加'不能'情形。《民法典》新规对医务人员履行说明义务提出更高的要求,旨在凸显以患者为中心知情同意制度。鉴于新规未有实施细则,为更好地理解与运用,针对新规在临床实践中的应用及其法律条文不足之处进行探讨,以供参考。
分类号:D902[法制与民主]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