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人权尽责立法的考量因素与类型化研究
Research on the Considerations and Typology of Mandatory Human Rights Due Diligence Legislation
中文题名:强制性人权尽责立法的考量因素与类型化研究
作者:唐颖侠
第一作者:唐颖侠
机构:[1]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2]南开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2
期号:1
起止页码:39-62
中文期刊名:人权研究
中文关键词:强制性人权尽责;立法;类型化;
摘要:《工商企业与人权:实施联合国“保护、尊重和补救”框架指导原则》在2011年得到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核可后成为工商业与人权领域的核心国际“软法”文件,其中人权尽责是该指导原则第二个支柱“企业尊重人权责任”的核心要求。实践中,企业并未很好地遵守该指导原则和人权尽责的要求,导致人权侵犯事件甚至悲剧时有发生,这凸显了“软法”机制的局限性。近年来,欧美发达国家兴起了一场通过国内立法要求企业强制性人权尽责的运动,这些法律使得上述指导原则在国家层面由“软”变“硬”,具有了强制执行力。对已有强制性人权尽责立法的类型化分析有助于比较研究各国立法的适用范围和核心义务,预测其发展趋势和影响。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