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背景下公司董事解任制度的检视与完善
The Inspection and Improvement of Company Directors'Dismissal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parative Law
中文题名:比较法背景下公司董事解任制度的检视与完善
作者:胡鹏鹏 翟相娟
第一作者:胡鹏鹏
机构:[1]华侨大学法学院,福建泉州362021
年份:2021
卷号:42
期号:4
起止页码:120-128
中文期刊名:大连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董事解任;罢免董事;无因解除;公司治理;
摘要:在我国公司法律制度演进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等法律规范肯定了董事职务无因解除制度,但相关的实体与程序规定不明,对董事、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不足。从法教义学和比较法的视角来看,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律制度虽然普遍确立了董事职务无因解除制度,但也通过程序正义规范股东权利的行使以保护董事、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基于中小投资者和公司董事权益保护的现代公司治理理念,有必要通过立法明确解除董事职务的正当理由,规范解任董事的程序,同时确立与无因解除制度并行的司法解除制度,保护董事、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分类号:DF411.91[企业法、公司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