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收养登记行为的法律属性及司法审查路径
作者:高鸿 张娟娟
第一作者:高鸿
机构:[1]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22
期号:10
起止页码:86-91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排除合理怀疑;登记机关;被收养人;法律属性;司法审查;行政确认;
摘要:收养登记关乎当事人特定身份关系的解除和建立,关乎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登记机关应当谨慎履行审查职责。收养登记的法律属性为行政确认,行政机关进行收养登记必须以能够反映真实权利和身份关系的事实为依据3结合民法典所确立的最有利于被收养人这一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仅要进行形式审查,还应作实质审查。行政机关应遵循排除合理怀疑的原则,对有效线索进行调查,对存在的疑点进行核实和排除,并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作出收养登记行为。同时,收养登记行为的作出应遵循法定程序。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收养登记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也可以申请法院就后续民事争议一并审理。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