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对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制及其重要影响
RCEP’s Regulation on Cross-Border Data Flow and Its Important Impact
中文题名:RCEP对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制及其重要影响
作者:洪治纲 霍俊先
第一作者:洪治纲
机构:[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上海201620
年份:2022
期号:4
起止页码:83-94
中文期刊名:西南金融
中文关键词:数据跨境流动;RCEP;区域贸易协定;数据治理;数据监管;数据安全;数据主权;数字经济;
摘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作为重要的区域自由贸易区协定(FTA),对数据跨境流动作出了新规定。RCEP注重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即在尊重国家数据主权的基础上,允许数据跨境自由流动的同时设置基本安全例外条款。这种以尊重为基础的合作共治模式与欧美的“零和博弈”思维相异。另外,RCEP数据跨境流动条款在WTO相关规则滞后的情况下对推动区域数字治理、健全全球数据流动规则等具有重要意义。作为RCEP的缔约国,中国应当以此为外在推动力,在坚守国家安全观的基础上扩大数据跨境流动的开放水平,形成数据治理“中式模板”,为数字发展和数据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推动形成更加包容、更加贯通、更加开放的国际数字法治格局。
分类号:F74[国际贸易] D912.28[金融法]
收录:BDHX:【BDHX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