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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驾车冲撞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心态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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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以驾车冲撞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心态判断

作者:黄伯青 李洁

第一作者:黄伯青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22

期号:14

起止页码:50-53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危害公共安全;主观心态;查清事实;犯罪行为;报复社会;司法认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罪;

摘要:【裁判要旨】以驾车肇事逃逸、持续加速、变道、冲闯路口红灯等方式致多人死伤的行为,需对行为人的精神状态进行全面审查,排除其案发时短暂失去意识、酒驾、毒驾后,通过查明行为人是否存在报复社会等犯罪动机,准确把握诱发其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在原因,有利于对行为人主观心态的司法认定。主观心态的判断是区分此类行为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交通肇事罪的关键,如系故意,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反之,则构成交通肇事罪。主观心态的判定需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通过行为人外化的客观行为进行综合判断。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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