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公职人员:监察法的独特概念
作者:屠凯
第一作者:屠凯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年份:2022
期号:2
起止页码:74-87
中文期刊名:新文科教育研究
中文关键词:公职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干部;监察法;
摘要:我国的监察法规将实施监察的对象界定为“公职人员”,并没有使用国家法和党内法规中常用的相关概念。现行宪法上的“国家工作人员”概念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扩容,此后其外延又被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继续拓展。如果将监察对象直接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即职务犯罪的主体,那就意味着监察法在最根本之处和刑法牢牢绑定,这并非监察立法应当追求的效果。而“干部”主要是一个党内法规概念,兼有“人事档案意义上的干部”和“党政领导干部”两义。前者并不一定行使公权力,而后者又不能囊括所有行使公权力者,均不适宜充当监察法的基础概念。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