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立法观下高空抛物入刑的教义学解读
Doctrine interpretation of high-altitude throwing penaltyunder the view of active legislation
中文题名:积极立法观下高空抛物入刑的教义学解读
作者:刘夏 闫娇娇
第一作者:刘夏
机构:[1]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年份:2022
卷号:39
期号:3
起止页码:86-91
中文期刊名: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高空抛物罪;积极立法观;抽象危险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摘要:高空抛物入刑是积极立法观下刑事立法的产物,立法机关增设高空抛物罪是基于我国目前复杂的司法实践现状和人们社会生活条件的改变而做出的理性选择,是我国刑事立法活跃化与科学化的重要体现。在认定高空抛物罪时,应注意对高空抛物罪所侵害法益的把握。从本质上而言,高空抛物罪是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属于抽象危险犯,即应从抽象危险犯的角度出发对高空抛物罪“情节严重”做出认定,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进行严格区分,旨在防止其不当扩张,沦为轻罪中的口袋罪名。
分类号:D924.3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收录:化学文摘(网络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数学文摘;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