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视域下的夫妻约定财产制
A Study on Contractual Marital Property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ivil Code
中文题名:民法典视域下的夫妻约定财产制
作者:宋刚
第一作者:宋刚
机构:[1]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5
年份:2022
期号:3
起止页码:18-29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约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个人债务;夫妻间赠与;相互追偿权;
摘要: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功能定位是通过约定排除法定财产制的适用。约定财产制的外延主要考察其与法定财产制、夫妻赠与的关系。如果将本属于法定财产制的内容进行约定,实际上仍然是法定财产制而非约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并不导致财产所有权在夫妻之间发生变动,这是区分约定财产制与夫妻赠与的重要标志。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方面,约定财产制与法定财产制没有差异。当夫妻不能证明债权人知晓夫妻采取约定财产制时,应该推定夫妻之间适用法定财产制,进而确定个人债务的责任财产。如果一方因此为配偶的个人债务承担了清偿责任,那么法律应该赋予其向对方追偿的权利。
分类号:DF51[总则]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