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体系解释的基本原则及其适用规则研究
Research on Basic Principles and Applicable Rules of Systematic Interpretation of Civil Code
中文题名:《民法典》体系解释的基本原则及其适用规则研究
作者:张斌峰 周胤娣
第一作者:张斌峰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22
期号:3
起止页码:30-39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体系解释;形式理性;实质理性;法源与时效;
摘要:《民法典》是民事法律规范之体系化,《民法典》的体系化不仅表现在透过形式理性的逻辑链接与价值理性的贯穿与整合,而且也在动态之中保持对不同时期之法源追溯的无矛盾性和时效上不溯及既往的优先性。《民法典》的高度体系化,决定着其法律解释得优先选择体系解释方法,也型构着对其进行体系解释的基本原则及其适用规则:在形式理性向度,体系解释须首先确立外部规范体系的统一性原则,以及概念体系与规范体系在适用过程中的逻辑自足性与体系一致性规则;在实质理性向度,通过立法者评价的优先规则、法律价值的预先排序规则以及法律价值的衡平规则进行价值衡量,进而实现《民法典》内在价值体系的融贯性和法律适用中的正当性、合理性和可接受性;在法源向度,须始终以《民法典》为中心,在处理《民法典》与其他法源之间的矛盾时,遵守以《民法典》为基准的指引适用规则和体系选择规则;在时效向度须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严格适用有利溯及规则及新增规定溯及规则,重视例外规则之间的体系关联性。
分类号:DF03[法的起源与本质]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