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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规则的规范进路    

Normative Approach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List of Key Pollutant Discharge Un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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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规则的规范进路

作者:王清军 李章鸿

第一作者:王清军

机构:[1]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9;[2]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年份:2022

卷号:22

期号:4

起止页码:13-26

中文期刊名: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行为;行政确认;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当程序;

摘要:名录制定行为是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度建构和完善的核心议题。实证研究表明,名录制定规则存在着制定主体泛化、制定依据内部结构失衡以及制定程序正当性不足等问题。解决上述问题的逻辑起点在于明确名录制定行为的法律性质及制度功能。分析发现,名录制定行为不能通过行政过程论得以判断,也不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而是一类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抽象行政行为,只能附带对其实施司法审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度具有精准规制、共享信息等制度功能。规范进路安排方面,名录制定主体的正当性可以通过事后备案方式得以加持和补强。在明确技术依据和法律依据各自定位基础上,实现它们之间的结构均衡。需要结合地方实际才能提升技术依据的可操作性,但仍需对地方实际实施必要的再规制。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正当程序要求,完善名录的制定程序。

分类号:D922.683.1[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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