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违约情形下默示放弃解除权的认定
On the Determination of Implied Waiver of Rescission Right in Case of Breach of Contract
中文题名:浅析违约情形下默示放弃解除权的认定
作者:张钦润 伊硕
第一作者:张钦润
机构:[1]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山东青岛266590
年份:2022
卷号:22
期号:3
起止页码:90-97
中文期刊名: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默示放弃;解除权;合理信赖利益;违约责任;
摘要:解除权作为一项基本民事权利,依权利可放弃等法学基本原理,解除权人自然可以放弃行使之。在法律实务中,解除权人明确放弃解除权自无争议,与明确放弃不同的是默示放弃行为因缺少相关法律规定致使解除权人以默示的行为方式放弃解除权颇具争议。依私人意思自治原则,解除权人以默示的行为放弃权利是可行的,但也并非在所有情形下均可视为解除权人放弃解除权的意思表示。解除权人不同的默示行为,以默示放弃解除权的可行性也不相同,当违约且存有补救可能时,接受违约方履行且履行能满足合同目的时可视为放弃解除权;违约且无补救可能时,接受违约方合同以外的履行亦可视为放弃解除权。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