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法定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适用规则    

Applicable Rules of Disappeared Circumstance of Invalid Marriage

收藏

中文题名:法定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适用规则

作者:王丹

第一作者:王丹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22

期号:19

起止页码:27-31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无效婚姻;公序良俗;婚姻效力;重婚;阻却事由;适用规则;提起诉讼;绝对无效;

摘要:请求确认重婚无效的诉讼中,如果提起诉讼时有效婚姻的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一方已经死亡,重婚的效力能否因此补正,应当区分重婚另一方是否善意而确立不同的规则。如果另一方明知或应当知道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因该行为有悖公序良俗,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应当绝对无效,从性质上不应存在阻却事由,不产生从违法到合法转化的问题;如果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重婚的婚姻效力在法定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情况下可以补正。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