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审查审核的立法定位
The Legislative Orientation of Review and Audit of the Circulation of the Management Right of Rural Land
中文题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审查审核的立法定位
作者:谭贵华
第一作者:谭贵华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
年份:2022
期号:1
起止页码:187-203
中文期刊名: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土地经营权;社会资本;审查审核;行政许可;行政备案;
摘要:2018年修正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资本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制度。该法对审查审核的性质未予明确,各方认知并不统一,这不利于制度细则的构建与实践。立足政策推动和探索实践情况,结合《行政许可法》有关“可以设定”和“可以不设”行政许可的规定加以综合分析,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审查审核设定为行政许可是妥适和务实的选择。在立法上,可重点将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受让方具有相应的农业经营能力或资质、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设置为该项行政许可的条件。当事人未经审查审核而径行签订流转合同,开展流转活动,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认定合同无效。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辑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