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限制适用
On the Restricted Applicability of the Arbitrary Termination Right to the Contract for Commission
中文题名:论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限制适用
作者:陈彦晶 裴健宇
第一作者:陈彦晶
机构:[1]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年份:2022
卷号:35
期号:4
起止页码:1-11
中文期刊名: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商事委托;放弃特约;
摘要:《民法典》针对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根据有偿、无偿规定了不同的法律后果,未就特殊类型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作出限制,亦未表明当事人放弃解除权的约定是否有效。解释上应区分民事委托与商事委托、无偿委托与有偿委托,就特殊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作出目的性限缩,并分别确认各类委托合同放弃特约的效力。民事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不应受到限制,但商事委托合同不得任意解除,即便是商事无偿委托合同也不得解除。商事委托合同中的放弃特约有效,有偿民事委托放弃特约为有效;无偿民事委托放弃特约无效。
分类号:D913.99[商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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