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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尸体的司法认定    

Judicial Recognition of Wild Life Corp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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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野生动物尸体的司法认定

作者:袁林 沈平 何玉华

第一作者:袁林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2]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22

期号:25

起止页码:62-67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刑法修正案;刑事政策;司法认定;野生动物;法益保护;刑法法益;文理解释;人权保障;

摘要:野生动物尸体应当认定为野生动物还是野生动物制品,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着极大的争议。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后,新的罪名规定虽然消除了罪名上的争议,但在量刑层面的问题依然突出,且进一步引发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尸体是否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的新问题。基于文理解释原理、刑法体系性解释、法益保护目的及刑事政策等诸多方面的考量,宜将野生动物尸体解释为野生动物,而非野生动物制品。不过,对于来源确属合法的野生动物尸体,司法机关在将其认定为野生动物的同时,在量刑上应予从宽考量,从而更好地实现刑法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的双重机能。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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