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提名权:理论基础、路径选择与制度建构
Director Nomination Rights:Theoretical Basis,Path Selection,and System Construction
中文题名:董事提名权:理论基础、路径选择与制度建构
作者:沈朝晖 张然然
第一作者:沈朝晖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年份:2022
期号:10
起止页码:69-79
中文期刊名:证券市场导报
中文关键词:董事提名权;股东提案;股东参与;有限章程自治;
摘要:董事提名权制度的缺位是我国现行公司法的法律漏洞。研究发现,董事提名权的规制路径分为强制性规范与完全章程自治两类。前者典型如美国北达科他州公司法;后者典型如美国示范商事公司法以及特拉华州公司法。美国证监会曾尝试通过全国统一公司法的方式,强制推行董事提名权,但以被法院宣告无效告终。基于股权集中状况下的少数股东保护需要,中国应采取强制性规范和有限章程自治的折中模式。在制度上对股东提案权和董事提名权进行区分,在《公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对董事提名权作体系化的特别规定;允许不同类型的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在董事提名权特别法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不同程度的有限章程自治。
分类号:DF411.91[企业法、公司法]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