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无形损害的正当性基础与认定规则
Legitimacy Basis and Recognition Rules for Intangible Damages to Personal Information in the Era of Big Data
中文题名: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无形损害的正当性基础与认定规则
作者:项焱 张雅雯
第一作者:项焱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2
年份:2022
期号:5
起止页码:127-136
中文期刊名: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大数据;个人信息;无形损害;
摘要:自人类步入大数据时代后,个人信息侵权领域出现了一种区别于传统损害类型的新型损害——个人信息无形损害。此种损害类型通常无法满足传统侵权法中损害认定的确定性与有形性要求,面临着难以显形、难以被预测、难以被计量的认定困境,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无法获得救济。风险社会的风险分配原则、损害概念变迁的客观规律以及立法预防和震慑功能的有效发挥为救济个人信息无形损害提供了正当性基础。“类型认定+程度认定+数额认定”三层嵌套的认定规则体系能够破除个人信息无形损害的认定困境,在类型认定上完成个人信息无形损害的显形化,在程度认定上通过实质性损害风险来预测未来损害发生的可能性,在数额认定上采用法院酌定赔偿方式,并通过引入法定限额确立个人信息无形损害赔偿的最低标准,达到全面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效果。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