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环境保护禁止令的程序定位及适用规则
On the Procedural Orientation and Applicable Rules of China’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hibition Order
中文题名:论我国环境保护禁止令的程序定位及适用规则
作者:任洪涛 唐珊瑚
第一作者:任洪涛
机构:[1]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海口570228
年份:2022
期号:6
起止页码:80-88
中文期刊名:长白学刊
中文关键词:环境保护禁止令;行为保全;禁令程序;环境利益;
摘要:环境保护禁止令是及时制止生态环境侵权行为、预防生态环境损害发生或扩大的重要制度举措。我国司法实践中主要将环境保护禁止令作为一种民事行为保全措施适用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于对行为保全框架下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的反思,禁止令在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并没有充分发挥及时制止生态环境损害的制度功能。为了突出对环境利益保护的重要性和生态损害救济的及时性,我国应当突破现有的行为保全制度框架,规定独立的环境保护禁止令,并增设与其相适应的民事程序。在此基础上,将环境保护禁止令与行为保全制度、环境民事诉讼妥当衔接。在程序法上,对环境保护禁止令的申请主体、审查规则、法律效力和救济方式等适用规则进行完善。
分类号:D92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20】;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