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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我国股权众筹监管的法律缺陷与制度填补    

Addressing Legal Loopholes and Institutional Gaps of Chinese Equity Crowdfunding Supervision in the Era of Digit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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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数字经济时代我国股权众筹监管的法律缺陷与制度填补

作者:赵潇萌 邱润根

第一作者:赵潇萌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2]南昌大学,江西南昌330031

年份:2022

卷号:43

期号:6

起止页码:31-35

中文期刊名:南昌师范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股权众筹;公募;小额发行豁免;合格投资者;

摘要:由于我国对股权众筹的监管尚处于仅允许“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的私募行为,缺乏相应的公募监管规则,导致对其监管因背离了股权众筹涉众性及其市场定位而产生法律缺陷,进而影响了数字经济的发展。对于股权众筹的监管,应立足数字经济发展对宽松资本市场的需求,基于其证券属性、市场定位以及平台治理的特性回归股权众筹监管的应然逻辑,采取严格限制豁免范围,设置适当的合格投资者标准,明确平台的居间义务的做法,以引入小额发行豁免制度并强调平台义务。

分类号:D922[中国法律]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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