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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视野下的新闻侵权豁免规则及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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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民法典》视野下的新闻侵权豁免规则及其适用

作者:张惠彬 侯仰瑶

第一作者:张惠彬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2]西南政法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协同创新中心

年份:2022

期号:2

起止页码:203-218

中文期刊名:法治论坛

中文关键词:民法典;人格权;新闻报道;言论自由;新闻侵权豁免规则;

摘要: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与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利益之间如何平衡,在《民法典》颁布之前一直存在争议。《民法典》中人格权独立成编,贯彻了我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为缓和新闻报道与人格权的冲突,《民法典》人格权编第999条、第1020条、第1025条、第1036条对新闻报道行为的豁免规则作了一般规定和具体规定。在适用中,新闻媒体在使用人格利益时,应当满足为公共利益、使用方式合理的条件,并且须在特定的人格利益范围内使用。对于肖像、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的使用,新闻媒体在开展新闻报道、舆论监督活动时则要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以满足《民法典》中特别规定的要求。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辑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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