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商业秘密“秘密性”证明责任的法经济学解释
作者:刘鹏飞
第一作者:刘鹏飞
机构:[1]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300350
年份:2022
期号:12
起止页码:176-183
中文期刊名:东岳论丛
中文关键词:商业秘密;秘密性;证明责任;优势证据;法经济学;
摘要:法经济学给商业秘密“秘密性”要件的证明责任问题提供了新的观察视角。在权利交互理论下,为避免“较为严重的损害”,应由更具证明成本控制力的被告负担客观证明责任。而此特殊分配规范不属于法律推定范畴,“保密性”要件证成并非其适用前提。为最小化管理成本和错误成本的社会成本总和,必须强调不负担败诉风险的原告对秘密内容和秘密载体所负担的行为责任,并按照贝叶斯公式的要求明确原告提出证据的证明标准。对于被告为进一步提供本证而提出的鉴定申请,法官应通过运行效用考量,区分鉴定必要性,对鉴定意见做实质性审查,以此实现法律理性和经济理性的协调。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