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二审程序中“一调一判”的若干问题——神州数码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案评析
Analysis for Some Issues on Combining Mediation and Judgment in Civil Procedure of Second Instance:Comments on the Second Instance Case of Shenzhou Digital Co.,Ltd for Loan Contract Disputes
中文题名:关于民事二审程序中“一调一判”的若干问题——神州数码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案评析
作者:杜微科 覃子轩
第一作者:杜微科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年份:2023
期号:1
起止页码:163-168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二审;调解;判决;部分判项;上诉;
摘要:部分当事人对一审民事判决中的部分判项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可以就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开展调解工作,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审查后,予以确认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一审判决即视为撤销。对于上诉请求和调解书中并未涉及的其余一审判项,经审查与调解书不相冲突也未损害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在二审判决中予以确认。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20】;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