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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二审程序中“一调一判”的若干问题——神州数码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案评析    

Analysis for Some Issues on Combining Mediation and Judgment in Civil Procedure of Second Instance:Comments on the Second Instance Case of Shenzhou Digital Co.,Ltd for Loan Contract Dispu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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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关于民事二审程序中“一调一判”的若干问题——神州数码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案评析

作者:杜微科 覃子轩

第一作者:杜微科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年份:2023

期号:1

起止页码:163-168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二审;调解;判决;部分判项;上诉;

摘要:部分当事人对一审民事判决中的部分判项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可以就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开展调解工作,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审查后,予以确认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一审判决即视为撤销。对于上诉请求和调解书中并未涉及的其余一审判项,经审查与调解书不相冲突也未损害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在二审判决中予以确认。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20】;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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