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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宅基地制度有偿改革的基础权利构造    

On the Construction of Rights in the Reform of the Homestead System with Compen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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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宅基地制度有偿改革的基础权利构造

作者:夏沁

第一作者:夏沁

机构:[1]中南大学法学院,长沙410012

年份:2023

期号:2

起止页码:50-65

中文期刊名:农业经济问题

中文关键词:宅基地制度有偿改革;民法典宅基地使用权;“三权分置”中宅基地使用权;

摘要:宅基地制度有偿改革是针对过去宅基地无偿取得和使用而展开的市场化改革,包括宅基地制度的有偿分配、有偿使用、有偿流转、有偿抵押、有偿退出等。各项有偿改革是一个整体,贯穿了宅基地权利的“得丧变更”。其所涉基础权利应定性为“三权分置”中的宅基地使用权。因所涉客体的不同,存在两条基本路径。在“一户一宅”或者“户有所居”的路径下,该权利所具有的收益、处分权能与《民法典》宅基地使用权所肩负的居住保障功能冲突尤显。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三权分置”中的宅基地使用权应派生于宅基地所有权,并可依《民法典》宅基地使用权的制度框架为其立基者,但其行使应受到审核批准、用途规划、登记、物权法定等法律制度的约束,并且其物权效力和法律效果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分类号:D923[民法] D922.3[土地法]

收录:BDHX:【BDHX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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