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执行裁决权行使为中心的深化内分改革
On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Internal Separation Focusing on the Execution Adjudication Power
中文题名:论以执行裁决权行使为中心的深化内分改革
作者:毋爱斌
第一作者:毋爱斌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2023
期号:2
起止页码:100-109
中文期刊名: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审执分离;深化内分;执行裁决权行使;略式程序;
摘要:纵观我国七十余年来的审执分离改革历程,审执分离从单纯的“执行人员与审判人员分离”“执行机构与审判机构分离”“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分离”到“执行裁决与执行实施分离”层面不断深化,逐步确立了以执行裁决权为中心的执行分工体制。随着《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对深化内分的改革方向的明确,未来审执分离改革仍应以规范执行裁决权行使为中心,明确权力行使主体与“法官、执行员、司法警察等人员组成”的执行机构相配合,通过略式程序完成执行裁决权行使程序的正当建设。
分类号:D925[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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