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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著作权审判中的解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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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著作权审判中的解释方式

作者:万勇 李亚兰

第一作者:万勇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3

期号:2

起止页码:54-60

中文期刊名:中国版权

中文关键词:著作权;新型案件;法律解释;规范主义;功能主义;

摘要:对著作权新型案件的审理,规范主义与功能主义两种解释方式常常得出相互冲突的结论。在作品、权利类型、权利限制这三个著作权法的主要部分之中,法官对法律解释方法的选择各有侧重。法官对解释方法的总体偏好也能反映出立法是否与现实相适应。规范主义解释方式注重严格的教义分析,而功能主义解释方式则更多地进行后果上的考察,强调利益衡量。为调和两者在著作权审判中的分歧,可以考虑从两方面着手:第一,各自方法上的改进;第二,结合作品、权利类型、权利限制等部分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在不同的部分选用不同的法律解释方法。总体上看,功能主义解释方式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如何为功能主义解释方式构建更为精细的理论框架,尽量避免任意性,是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重要命题。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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