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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总则立法框架下纳税义务体系的构建    

Construction of Tax Obligation System under the Legislative Framework of General Provisions of Tax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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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税法总则立法框架下纳税义务体系的构建

作者:王桦宇

第一作者:王桦宇

机构:[1]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年份:2023

期号:3

起止页码:34-47

中文期刊名:交大法学

中文关键词:税法总则;纳税义务;法律体系;税法典;

摘要:纳税义务体系是税法总则的基础性概念,是现代税收债法建构的核心范畴。纳税义务体系在主体内容上包括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和第二次纳税义务,与纳税义务有关的附随义务还有相关程序上的协力义务等相关义务。从程序上看,纳税义务的发生、履行与变更、消灭皆遵循税收程序法的明确规定,并因税种不同而存在差异。除了法定的明确纳税义务以外,在税法上还有类推适用与核定征收、溢缴税款与双重征税以及产生税收利息与滞纳金的特定情形,需要遵循交易实质、要件明确性和适度区分负担的原则加以解释和处理。我国应在税法总则立法框架下建构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纳税义务制度,并在具体税种制度中加以类型化并制定明确的规则要件,使得纳税义务体系在总则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理论与适用实现协调统一。

分类号:D922.22[税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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