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国家补偿责任的内涵、性质和构成
The Connotation,Character and Structure of Ecological Protection National Compensation Liability
同行评议 2023年11月04日
中文题名:生态保护国家补偿责任的内涵、性质和构成
作者:王清军
第一作者:王清军
机构:[1]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年份:2023
期号:4
起止页码:155-167
中文期刊名:行政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生态保护国家补偿责任;征收征用补偿;衡平补偿;侵害性;激励性;
摘要:生态保护国家补偿责任是一种具有公法意义的国家责任。新发展理念、生态环境国家目标任务和生态文明建设职权等宪法性规范构成生态保护国家补偿责任的规范依据。生态保护补偿可分为面向单个生态要素的分类补偿和面向特定生态保护地区的综合补偿。分类补偿介于不予补偿的财产权社会义务与征收征用补偿之间,可纳入管制性征收补偿予以定位;综合补偿自带实现“分配正义与协调发展”基因,宜纳入衡平补偿予以定位。生态保护国家补偿责任是法定责任和约定责任的结合,只能在法定范围内进行一定的约定,约定不能损害环境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利益。生态保护国家补偿责任在构成上包括“行政权力措施形成持续状态”“造成特别牺牲或显失公平”与“目的的侵害性与激励性并存”三个要件。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