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资公司治理模式选择与法律制度保障
On the Multiple-Coordinated Governance of State-funded Companies and the Institutional Guarantee
同行评议 2023年12月14日
中文题名:国家出资公司治理模式选择与法律制度保障
作者:汪青松
第一作者:汪青松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23
期号:9
起止页码:147-161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国家出资公司;公司治理;董事会中心主义;公开运营法;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新一轮修改引入“国家出资公司”可以促进公司法的功能扩展和回应国企改革发展需求,但也凸显出既有公司治理的规则局限与法理匮乏,修改草案相关制度设计尚不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的治理模式选择应当跳出本位与主义之争的窠臼,建构和完善以董事会为中心的治理模式。在此理念下,宜将董事会定位为国家出资公司的“决策机构”,以利于其扮演好多种角色。董事会中心治理模式的法律制度保障,需要厘清公司法作为“公开运营法”之功能,以促进公司制企业从“暗箱”变为“明箱”;同时以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机制建构的重心;在立法技术上以机构间分权为手段,对董事会采取概括授权,对其他机构采取限定授权;并且,为避免多头问责的弊端,应构建统一的监督问责机制。
分类号:DF411.91[企业法、公司法]
收录:BDHX:【BDHX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