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地入股公司的制度困境与法治出路
The Institutional Dilemma and Legal Way Out of Our Country's Farmland Investment Company
中文题名:我国农地入股公司的制度困境与法治出路
作者:樊涛
第一作者:樊涛
机构:[1]河南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3
卷号:40
期号:5
起止页码:132-143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农地入股;商事公司;农地公司;
摘要: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发挥农地的资源价值,将我国农地从财产转变为资本,让农民成为股东,使得农民获得农地的资本性收入。一般商事公司作为营利性组织,为我国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农地公司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则肩负实现我国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当前,我国农地公司入股存在着无法形成公司独有的财产、不利于公司债权人的清算制度及公司人数不得超过50人等制度困境。未来我国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专章规定农地公司,构建侧重保护农民股东权利的公司资本制度与公司治理模式,使公司法能够成为有效实现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法律规范。
分类号:D922.291.91[企业法、公司法]
收录:BDHX:【BDHX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