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秽物品性质应由法官根据一般人标准判定
Nature of Obscene Goods Shall Be Determined by Judge using Common People's Standards
中文题名:淫秽物品性质应由法官根据一般人标准判定
作者:袁婷 夏菁
第一作者:袁婷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23
期号:26
起止页码:24-27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淫秽物品;行政认定;一般人标准;新闻出版部门;证据资料;裁判要旨;公安机关;整体性原则;
摘要:【裁判要旨】淫移物品性质的判断主体是法官,遵循的判断标准是社会一般人标准。公安机关以及新闻出版部门关于淫移物品的鉴定,系行政机关依据法律对违法性作出的行政认定,是法官判定淫移物品性质的证据资料。淫移物品的性质,应由法官遵循整体性原则,根据社会一般人的标准,结合行为时的文化环境,对涉案物品是否具有海淫性以及科学艺术价值进行判断。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