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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原创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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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原创性贡献

作者:徐汉明 李辉

第一作者:徐汉明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2]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与应用理论研究基地;[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年份:2023

期号:12

起止页码:4-9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治

中文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治理法治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法治轨道;根本遵循;政治清明;社会治理现代化;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①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内在地合乎逻辑地包含着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仅包括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生态良好,而且包括以社会建设、社会公正、社会和谐及“一体建设”法治社会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文明。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社会治理法治化原创性贡献,并以这一理论体系为根本遵循,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道路意义重大而深远。为此,笔者试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些许体会,以抛砖引玉、求教同仁。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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