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婚外同居与公序良俗
Testamentary Gift,Cohabitation Outside Marriage and Public Order or Good Morals
中文题名:遗赠、婚外同居与公序良俗
作者:孙维飞
第一作者:孙维飞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年份:2024
期号:1
起止页码:29-38
中文期刊名:交大法学
中文关键词:遗赠;婚外同居;公序良俗;
摘要:《民法典》继承制度延续了《继承法》,最终并未采纳特留份制度。自比较法角度看,《民法典》继承制度的重要特色在于注重扶养或需要,避免不加限制的“不劳而获”。在向婚外同居者遗赠情形中,生存配偶非基于扶养或需要而主张违反遗嘱意思的继承,不符合我国继承制度缓解“不劳而获”思想的特点,可不予支持。向婚外同居者遗赠的法律行为,若不涉及金钱和婚外同居的交换——如与婚外同居者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则不应以违反公序良俗为由认定其无效。婚外同居者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可在夫妻关系的法律规定中寻求解决之道。
分类号:D923.5[继承法]
收录:BDHX:【BDHX202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