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量基准二阶构造的法理展开
Jurisprudential Analysis of the Second-order Structure of Discretion Benchmark
同行评议 2024年05月13日
中文题名:裁量基准二阶构造的法理展开
作者:刘义
第一作者:刘义
机构:[1]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杭州310018
年份:2024
期号:1
起止页码:81-91
中文期刊名:浙江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行政裁量;裁量基准;行政自主;法律拘束;地方政府规章;
摘要:现代社会的高阶立法主要是一种框架秩序,行政机关制定和适用裁量基准时享有二阶裁量空间,裁量基准兼具法制定与法适用的双重属性。但是,上位法规范和一般法原则仍对这种二阶裁量有框架拘束力,故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统合法理是“行政自主与法律拘束的统一”。这一法理既是行政裁量之治的核心要义,也是司法监督执法裁量理由的基本准据。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是我国裁量基准的载体,但目前规范性文件趋同化程度较高,宜加强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表达,形成层级裁量基准体系。
分类号:D922.11[行政管理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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