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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及计算——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0条至第62条的释评     

Scope and Calculation of Damag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Analysis of Articles 60 to 62 of the Interpretation for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the Chapter of Contract in China's Civil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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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评议 2024年06月20日

中文题名: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及计算——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0条至第62条的释评

作者:崔建远

第一作者:崔建远

机构:[1]清华大学

年份:2024

卷号:18

期号:1

起止页码:62-78

中文期刊名:清华法学

中文关键词:违约损害赔偿;交易成本;抽象的计算方法;替代交易;获利赔偿;

摘要:违约损害赔偿大多表现为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但也允许守约方选择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于后者的形式时仅仅赔偿守约方为缔约、履约而付出的成本,个别场合可有机会获得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于前者的形式时赔偿范围受当事人的约定、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因果关系、合理预见规则、与有过失规则、减轻损失规则的限制。在合同解除时的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时常采取替代交易的救济方式,于此场合的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为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差,并且大多要扣除成本,个别情况下才允许获赔成本、消除瑕疵所需费用,在积极的债权侵害的场合还有守约方固有利益的损害赔偿。在合同不解除的情况下,应为迟延赔偿,替代交易与之不匹配,金钱赔偿可能较为适当。在债务人恶意违约、守约方难以举证证明其履行利益的损失时,可以采取获利赔偿的方式,即将债务人因其违约而获得的利益作为向守约方赔偿的数额。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2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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