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关系法》对我国涉外法治的统领
The Leading Role of Foreign Relations Law in the Construction of Foreign-Related Rule of Law
中文题名:《对外关系法》对我国涉外法治的统领
作者:车丕照
第一作者:车丕照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年份:2024
卷号:45
期号:1
起止页码:128-140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对外关系法;涉外法治;条约评估;条约适用;
摘要:《对外关系法》是我国涉外领域的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对我国的涉外法治建设具有统领作用。这种统领作用主要通过该法授权、协调和衔接三大功能的发挥而实现。所谓授权功能是指该法明确规定了在对外关系方面各国家机关和其他实体的职责范围;所谓协调功能是指该法可有效地协调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之间的关系,并有效地协调涉外法治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所谓衔接功能是指该法可以连接国内法与国际法,保障两类法律的有效实施。为了更有效地发挥该法对涉外法治建设的统领作用,应特别注重强化该法外部的广泛性和内部的一致性。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2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